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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全县水域平安工程项目

发表时间:2021-08-09 14:26

  项目概况

  滨海县公安局委托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滨海县公安局全县水域平安工程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CGG2021007043

  项目名称:滨海县公安局全县水域平安工程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864.2万元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为进一步加强滨海县水上交通安全,降低各类水上违法事件、水上通行事故等发生。为保障航运健康持续发展,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改变传统水上安全靠突击检查、搜救指挥靠经验的模式,对滨海县水域安全防范系统的技术要求从简单的被动防范转向智能化的主动防御。依靠科学手段的决策模式,进一步加强水上警务综合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根据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共同起草的《“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任务要求和公安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等公安信息化建设要求,我局根据我县水域特征及全县水域防控体系现状特制订项目方案。

  2、本项目方案旨在以视频可视化应用为导向,以视频监控、AR 全景、高空瞭望、船舶卡口、人工智能、等先进的技术为基础,通过运营商光纤链路实现对于重点人员、船只、物品的全域封控,全面提升现场的态势感知、风险预防、动态管控、应急指挥的能力,实现多业务模式的统一管理和切换,实时掌握滨海县水域的全局信息和动态;实现各系统、各层面事件的及时、精准响应和统一调度。

  (二)建设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预警、实时响应”的目标,按照外围布圈、内围织网、科学智慧调度的思路,加快全县水域视频建设与覆盖。通过对滨海县水域安全管控目标的建设,有效整合人、船、物和信息资源,实现滨海县水域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效统一。

  1、实现水域沿线安全管理目标

  滨海县辖区水域沿线视频监控管理直接影响到后续船只通行的安全管理,本方案实现水域沿线的船只、人员和事件的安全管理,包括事先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取证。

  2、实现水域沿线应急救援目标

  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查看水域沿线各类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及时联动视频,提供现场视频与数据,实现应急指挥功能。

  (三)系统功能

  本次滨海县智慧水域视频智能化建设:前端感知系统、网络传输系统、数据存储系统、平台应用系统和工程施工系统。结合滨海水域沿线现场点位勘查、后台应用平台、数据对接等综合因素考虑,主要是视频监控子系统、高空瞭望及高空全景子系统、船舶电子卡口抓拍子系统、数据云存储子系统,水上交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后台接入与整合子系统等组成。

  (四)达到的目标

  1、实现水域沿线安全管理目标。全县辖区水域沿线视频监控管理直接影响到后续船只通行的安全管理,本方案实现水域沿线的船只、人员和事件的安全管理,包括事先预防、事中处理和事后取证。

  2、实现水域沿线应急救援目标。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时查看水域沿线各类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及时联动视频,提供现场视频与数据,实现应急指挥功能。

  3、实现各种效益有机统一目标。通过对滨海县水域安全管控目标的建设,有效整合人、船、物和信息资源,实现全县水域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包括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即:服务期限(含安装调试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项目地点:滨海县公安局指定建设地点。

  质量标准: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具有经营范围、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2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链接地点:https://pan.baidu.com/s/1A22AqT3UYHiVJpj6S_lrBQ

  提取码:9jdm

  3.登陆上述获取链接网址,输入提取密码,自行下载。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15950201008)。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15 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7层17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0%;验收合格后满1年支付至审计价的80%(扣除违约金,如有),验收合格满4年支付至审计价的95%(扣除违约金,如有),售后服务期满余款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投标人须提供税务发票)。

  4.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在任何阶段对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含但不限于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材料的原件复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核实。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投标人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7.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滨海县公安局

  地 址:滨海县迎宾西路1号

  联系方式:高正清 13813208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3层

  联系方式:高权 15950201008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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